雖然不在拉客群內,但保安員利用崗亭值守的職務便利,通過與群主劉某單向聯(lián)系,通告執(zhí)法人員行動的情況。而劉某會將每月7000元的收益中的2500元分給他。通過對保安員的繼續(xù)調查,警方將群成員信息全部掌握,隨后利用非法營運司機晝伏夜出的行動特點,從12月24號開始,機場警方展開了三次有計劃的抓捕行動。